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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禁止使用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桶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08年9月22日采用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大桶水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南京宁水饮用水有限公司隶属于南京自来水厂,2007年10月取得生产许可证,该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进货验收采取索证方式,验货记录及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完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水源清洁------为南京自来水厂北河口水厂生产的自来水。
该公司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检验等环节基本符合规定,且严格按其制定的制水工艺及质量控制表进行质量把关;食品添加剂为矿化液,添加剂使用记录完整且已在我局备案;水桶及桶盖由专门的机器进行清洗消毒,且有设备清洗记录;桶上标识标注使用规范;该公司使用的塑桶及瓶盖全部使用获证企业的产品,其中塑桶为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生产厂家为上海上磁塑料容器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1-10201-00591。该企业化验员为专职化验员,并且经质检院培训获得检验资质,化验记录完整。
总的来说,该企业生产及管理情况良好。并且据企业负责人说,有意向在今年11月扩大生产规模并迁址,我局已向其提出届时重新领证的要求。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鼓楼分局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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